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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益组织公募权逐步放开

2013-11-05 来源 :公益时报  作者 : 张木兰


新阳光倡导的以剃光头向白血病患者表达平等、关爱的行动,曾得到很多人的支持响应

2013年10月30日,北京新阳光慈善基金会(以下简称“新阳光”)正式向公众宣布其获得了“公募性地方基金会”的资质。这意味着其可以以多种方式面向公众筹款。

新阳光作为目前国内唯一专注抗击白血病的公益机构已经发展了11年。旗下的阳光骨髓库是中国大陆仅有的两家骨髓库之一。

从学生社团到非公募

2001年末,正在北京大学广华管理学院读研究生的刘正琛被查出患有白血病,唯一根治的方法就是骨髓移植。彼时内地唯一一家骨髓库是成立于1992年的中华骨髓库。刘正琛发现其库容量小、管理滞后,患者很难从中找到合适的配型。

2002年,为了自助也为救人,刘正琛创建了“阳光骨髓库”,同时成立了“北京大学阳光志愿者协会”。

2009年,这家学生社团在时任北京市委书记刘淇的牵线下,找到了“业务主管单位”——北京市民政局慈善处,正式登记注册成非公募基金会。

“按照当时的政策想直接注册成公募基金会几乎不可能,注册成非公募基金会是获得合法身份的最快捷方式,主要是能解决给捐赠企业开具税前扣除发票的问题。”新阳光秘书长刘正琛告诉本报记者,早在2010年底,理事会就已经有人提出转公的想法。“因为新阳光的项目早已不局限于骨髓库的建设,还包括对病人的资助、医生协作组的建设、对公众认知的普及,所以理事们认为公募基金会是更适宜的形式,可以更多地和公众接触。”

“我自己来说,一直的想法就是做一个具有完全功能的NGO,不想打擦边球,不想面向公众筹款都要受到各种各样的限制。”刘正琛介绍,2011年,新阳光和另外两家非公募基金会一同向北京市民政局提交申请,要求转为公募基金会。“结果在社团办主任办公会上被否决了”。

从非公募到公募

此次转公成功,刘正琛认为与基金会2012年的几个重要突破密不可分。“首先是2012年我们的资金量超过了1千万,就是收入和支出都超过了1千万;其次是我们评估结果是5A,北京有200多家基金会,5A级的只有十几家;第三个是我们的透明度,在基金会中心网排名第一。”

刘正琛介绍,除此之外,基金会善款主要用于北京地区、有品牌的公益项目及专业化团队也是非转公的几个不成文规定。

“因为是地方性公募基金会,所以民政局会看你的善款流向,虽然这个条件有点苛刻但可以理解。巧的是新阳光作为神华爱心行动北京地区的执行方,针对白血病儿童救助的合作医院都在北京,所以虽然患者来自祖国各地,但主要支出还是在北京市。”刘正琛解释。

同时,在品牌项目上,新阳光的“光头行动”知晓率和识别度很高,并在当天转公募发布会上发布了第一个面向公众的资金募集活动——“闪光侠”。

2013年9月23日,新阳光正式获得公募基金会身份。就原始资金上调的问题,刘正琛表示主要来源于理事增资:有四五家理事单位每家出资30万到50万不等,就完成了200万到400万的提升。2004年出台的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规定: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,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;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。

目前,新阳光共有理事11名,包括4位企业家和2位职业经理人。在30日的发布会现场,新阳光诸位理事出席:著名经济学家张维迎、棕榈泉执行董事杨蓉蓉、万华生态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于文杰、北青报副社长何筱娜、中信证券总经理陈剑平等。

刘正琛在发布会上提出了自己的目标:希望在5年之后新阳光可以达到年捐赠收入5千万到1个亿的水平。

北京地区首例

据了解,新阳光并非全国首例非公募基金会转为公募基金会的案例。例如,早在2012年5月17日,成美慈善基金会经申请,通过海南省民政厅批准,就正式由“地方性非公募基金会”变更为“地方性公募基金会”。

此次,新阳光成为北京地区成功转型的首例,也是北京市民政局在2011年年初提出工商经济、公益慈善、社会福利、社会服务四类社会组织试点的“直接登记”后,逐步放开公益组织的公募权的尝试。

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分析:主管部门有意从“增量”入手,通过增量的方式来向老牌官方背景的基金会增加压力,他认为开放公募权是大趋势。

就在新阳光转公募发布会举办当天上午,中国社会组织筹募研讨会举行。有专家在研讨会上表示:在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的修订讨论中,很多非公募基金会提出不应再区分基金会的公募和非公募权限。专家预测,公募与非公募的划分很有可能会进行调整,公募权限一旦放开,政府会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对基金会的监督和管理上。

(本报记者 张木兰)